4月28日,正值暮春时节,阴雨绵绵,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却是暖意浓浓,一起三方上诉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终于圆满结案。曾经争执得面红耳赤的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仅消弭了纠纷,而且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当事人三方纷纷为我们工作的勤勉与专业点赞。
案件的事实并不复杂。2018年9月,56岁的农民工肖某在帮人新建楼房时不慎从5楼摔下,导致多处骨折。涉案房屋由戴某等5人合作开发,戴某等人将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周某等人,周某雇佣肖某进行房屋楼板拆除。同时,戴某为肖某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经历了近一年时间的住院治疗,肖某共花费医疗费24万余元,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计84万余元。
一审经多次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审理判决后,伤者肖某、承包人周某和保险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4月20日,肖某拄着拐杖来参加庭审。在询问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矛盾激烈,互相推卸责任,剑拔弩张的气氛一度影响庭审的正常进行。询问结束后,肖某含泪说起家中老母亲需要照顾,两个小孩均在校读书,作为家中的顶梁柱,自己的受伤无疑给家庭的困境雪上加霜。此时,房主一方代表周某突然提出希望二审组织调解,能让肖某尽快把身体治好。
作为案件的承办人,我看到了曙光,此案如能达成调解,既能让伤者早一点拿到赔偿款,又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但此案是三方上诉,在征求保险公司意见时,保险公司坚决不同意调解。我尝试把自己“摆”进情景中去,换位思考以打动当事人。我和同事决定说服保险公司,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多轮沟通,保险公司终于同意并最终确定赔偿金额。
对于剩余损失,合议庭在房主、承包者、伤者之间划分金额比例,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为推动纠纷化解,一步步地引导各方往和解方向靠拢,彼此互相谅解、包容,拉近各方意见差距。终于,各方达成了一致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起历时两年多的纠纷终于得以化解,各方握手言和。
案件得到顺利调解,我能感觉到当事人是相信法院的,他们也相信通过法律途径可以解决问题。我想,能够坚守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通过具体案件的办理坚定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心,提升群众法治观念,这就是法官的使命吧!
(记者曾妍通讯员梁成文李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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