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鑫源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被告张某在原告郑某甲、郑某乙所在村组开设公司,起初经济效益尚可,因生意周转需要资金,经人介绍找到原告郑某甲、郑某乙及郑某丙分别借款20万元。原告郑某甲、郑某乙及郑某丙眼见公司就在家门口,通过熟人介绍也非常相信被告张某,便将家中多年积蓄拿出出借给被告张某,被告张某亦按期支付了一定期间的利息。后因公司涉及拆迁需要搬迁,且经营不善亏损严重,以致无力偿还原告郑某甲、郑某乙及郑某丙的借款本息。为索要欠款,郑某甲、郑某乙及郑某丙将张某诉至法院。
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举措,鑫源法庭办案法官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查明案件全部情况、征询各方意见后,重新调整工作安排,在开庭审理前,安排当事人进行调解。办案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和各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历时三个小时,被告张某与原告郑某甲、郑某乙及郑某丙达成了分期还款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