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和2020年度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第三考评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着力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期,天水市印发了《天水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是:
以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2020年度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第三考评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重点,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短板弱项和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整治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治重点包括:
政府及其部门会议学法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够,重大行政决策的“五大程序”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环节进行等对行政执法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问题。发现行政违法问题不处理、案件监管缺位,执行法律法规规章随意打折扣、私设门槛,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超时效,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执法不严格问题。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不力、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甚至错误、证据意识缺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相对滞后等执法不规范问题。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不到位,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执法不公正问题。执法人员能力不足,不注重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人性化执法方式,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执法不文明问题。
《实施方案》规定了九个方面的整治措施: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动政府及其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畅通法律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
四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加大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和廉政建设培训力度;制定《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指导意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行为指引。
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狠抓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是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执法中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注重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
七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把案卷评查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对先进单位和优秀案卷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案卷、劣质案卷比例较高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八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完善核验机制,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化、规范化。
九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和罚没物品处理制度。
《实施方案》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克服形式主义,真正把方案上的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办公室要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对行政执法机关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和群众投诉反映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执法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落实、推动不力、弄虚作假的,根据情况轻重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措施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