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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推进生态环境司法治理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周强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

  作主旨发言表示

  推进生态环境司法治理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5月26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主旨发言。周强表示,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期待同与会各方共同推进全球生态环境司法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建设人类美丽家园。

  

  图为周强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主旨发言。孙若丰 摄

  周强介绍,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习近平主席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主席在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时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中国法院秉承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最严密法治,切实维护生态环境民生福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周强介绍了中国法院在健全环境司法工作机制方面的举措。一是构建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完善环境司法裁判规则,加强环境司法专业人才培养和基础理论研究。二是深化环境司法公众参与机制,依法保障公众对环境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共同行动。三是提升信息化司法服务能力,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科技成果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周强指出,中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治理的中国实践。通过严格公正司法,积极维护生物多样性,切实加强对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风险预防。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依法审理污染大气、水、土壤等案件,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服务绿色发展,全面贯彻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新类型案件,促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
周强表示,建设美丽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中国法院愿同与会各方深化环境司法交流合作,携手推进全球生态环境司法治理,为建设美丽世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乔文心)


原文链接: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05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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