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参加世界环境司法大会“环境司法的裁判原则”专题研讨并发言。
夏道虎在发言中介绍了江苏法院探索完善环境案件裁判规则和执行方式的实践情况。他表示,江苏法院以生态功能区划分为基础,建立起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为核心、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为支撑的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实现了全流域系统保护、跨区划集中管辖、“三合一”专门化审判,形成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的“江苏模式”。确立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的裁判原则,探索形成全域修复、综合考量生态要素等裁判原则。确立惩罚性赔偿、全链条追责裁判规则和损失整体性认定规则,提高违法成本。创新环境案件裁判执行方式,探索建立“技改抵扣”“分期付款”“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等执行方式,首创异地补植、劳务代偿,建立20多个司法修复基地。
夏道虎表示,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各国共识,法院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江苏法院积极履行生态环境国际公约义务,遵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依法对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刑事案件作出判决,有力践行了我国坚决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庄严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主持研讨。二级大法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二级大法官、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在昆明会场参加研讨。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维亚切斯拉夫·列别杰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赛义德·曼苏·阿里·沙,泰王国一区上诉法院秘书长桑塔利亚·穆安帕翁以在线视频方式参加研讨。(记者 孙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