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北京高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站位、体系筹划,在查纠整改环节中突出“快、准、稳”三要诀向实发力,推动全市法院教育整顿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突出一个“快”字。北京高院紧跟全市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步伐,迅速组织召开全市法院第一批教育整顿条线指导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相关推进会精神,印发《北京法院系统第一批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条线指导工作方案》。北京高院党组率先垂范,于会议次日即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实地调研。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先后带队赴大兴法院、通州法院、海淀法院、朝阳法院、东城法院、西城法院就教育整顿工作开展调研指导;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赴各基层法院进行实地调研。目前,北京高院党组成员累计调研指导各基层法院教育整顿工作29次,同时围绕业务指导、政策支持、技术保障、制度完善四项重点任务对各院进行条线指导。各基层法院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在北京高院指导下,及时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宣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研究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进入查纠整改阶段后,各法院立即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强化自查自纠,以顽瘴痼疾为必查重点和基础,组织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迅速推进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全面铺开。
突出一个“准”字。北京高院在调研指导中建立问题联络督办机制,由北京高院对党组领导和基层法院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以联络函的形式发送相关部门和单位督办解决,确保领导各项指示要求落实到位,基层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答复解决。对党组领导调研指出的问题,向各区法院、高院相关业务庭室发出12份联络函,要求各院及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院、各部门均及时反馈了情况说明或工作报告。在党组领导的调研指导督促下,相关法院整改了查纠整改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底数不清,思想发动不够深入、自查自纠浮于表面,教育整顿氛围不足,有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等问题。对下级法院提出的问题、建议,向高院相关责任部门共计发出10份联络函,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答复意见。高院相关部门结合审判管理、诉讼服务、干部管理、行政管理、内部监督等工作职责认真研提解决落实意见。相关工作意见经北京高院党组审议研究后,统一反馈至各相关法院,并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发布工作指引。
突出一个“稳”字。北京高院在查纠整改环节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积极对接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全市法院抓好推进落实,切实履行条线指导职责,指导各基层法院扎实开展查纠整改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为确保各专项工作落实到位,北京高院先后组织召开3次全市法院教育整顿相关工作部署会,印发《关于在全市基层法院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大标的额民商事案件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试行)》《关于贯彻落实顽瘴痼疾整治相关专项工作的分工方案》《关于加快涉法涉诉线索流转办理速度提升办理质效的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延长、扣除审限问题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北京法院系统第一批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贯彻落实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最高法院相关专项工作方案和查纠整改环节相关任务进行部署,按照时间进度表推进展开,确保各项工作保时保质保量完成。
为指导各基层法院开展整治整改,北京高院根据各院反映的需求,将梳理形成的《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台账指引》及《顽瘴痼疾相关问题在北京法院的典型、具体表现指引》予以下发,进一步指导各院制定完善本院整治台账,让全市法院充分了解北京高院在条线指导方面的预期整改成果和拟出台的制度文件,加强对标对表,形成全市法院整治顽瘴痼疾工作合力。在全市法院推广施行《人民法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暨廉政监督卡》告知制度,健全完善诉讼参与人“逢案必知”、法院干警“逢问必录”、办案法官“逢结必点”的“三逢三必”制度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确保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细落地。对全市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规范化运行每周汇报、双周督导。在全市法院立案大厅向当事人公示《“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流程图》《多元调解阶段流程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引》指导审判实践,完善当事人获取证据的方式和新类型证据的审查规则,鼓励当事人遵循诚信原则提供证据,着力解决当事人“举证难”问题,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同时,为进一步加大顽瘴痼疾整治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北京高院自5月17日至28日,采取市高院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所联系法院顽瘴痼疾整治成效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与市高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16家基层法院进行全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着力从监督检查发现的个案问题中总结归纳共性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和漏洞短板,及时采取务实管用举措,固化经验,完善建章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