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法官您好,我现在就到法院去交赔偿款,可以尽快把我的黑名单除去吗?”近日,撞伤人后拒付赔偿款消失大半年的被执行人刘某因黑名单受限,主动现身,来到滁州市定远县法院履行了赔偿款。
2019年11月,家住定远县的刘某驾驶货车与驾驶电动车的孙某发生车祸,事故造成孙某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孙某出院后,双方因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无果,孙某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支付孙某各项赔偿费用41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网络查控,执行法官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次走访,执行法官未发现其踪影。为加大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执行法官随即将其纳入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实行信用惩戒。
2021年5月17日,刘某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贷款受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与孙某协商赔偿事宜。执行法官随即联系孙某来到法院进行调解。经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当场将部分赔偿款转账给了孙某。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