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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开庭 送法“下乡” 司法服务在身边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湖北各级法院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将法庭“送”到乡村、校园、工地......立足本职岗位,主动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当法庭开到工地

  近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在五里界锦绣村某工地巡回审理了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相关人员参加了旁听。

  原告张某、王某、李某均于2016年至2018年在赵某负责的某工地处拉运渣土,但钱款至今未结清。赵某因个人原因经济出现困难,无法按时结清上述欠款,但在三人起诉之前也各偿还了1000元。庭审中,赵某并不否认其债务,表示只要有钱了会尽快结清。张某、王某、李某表示希望赵某能够尽快还清。三起案件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法官当庭宣判,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庭审完毕后主审法官就这次案件中体现出的问题与街道办事处领导及各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同时,法官助理就农民工务工维权的普遍性问题结合实践中的案例进行了宣讲,增强农民工的法治意识,鼓励农民工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背”法庭走进山村

  近日,宜昌市五峰法院“背篓法庭”走入群众中,在村民院坝就地开庭,审理了一起相邻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当地100余名乡邻在现场旁听。

  原被告本来是亲戚,祖宅共用一面墙,后来因为分家的原因,两家人先后拆房建房,形成一条通道。2019年,被告在通道内建造洗澡房,原告以侵害通行权为由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拆除。被告坚持认为,附属房屋建造在自身宅基地范围内,且当时建房时主动后移了几十公分,反而是原告在建造新房时没有依照风俗习惯预留空间。

  

  庭审前,承办法官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诉争排除妨害建筑勘察测量。随后,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进行了近2个小时的庭审辩论。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就此次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法官现场向旁听群众发放了近百份普法宣传资料,号召大家互利互助、正确处理乡邻关系。

  将“法庭”送入校园

  近日,黄冈市黄梅法院在该院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基地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为来参加此次研学活动的小学五年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

  

  法官以“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给学生们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并为学生们介绍了每起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整个流程,让学生们初步了解了法院工作。

  针对此次活动,该院精心挑选了一起由校园霸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为庭审素材,由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全部角色。“审判长”主持庭审,“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真诚悔罪……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在法官们的指导和帮助下,学生们完整地模拟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模拟活动结束后,该院法官为学生们进行了普法宣讲,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

  

  


原文链接:http://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5/id/60640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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