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对新形势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展示了党中央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坚定意志和战略定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任务、提供了遵循。
会议要求
全区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要依法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行为,用最严格法治守护绿水青山。要创新生态环境资源发展理念,深化司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强化自然保护区巡回法庭职能,落实跨域环保司法协作机制,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加强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锻造符合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专业化高素质审判队伍。
会议研究分析了全区法院1到4月审判执行运行态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审判执行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自治区高院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