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君律师是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现担任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是东莞市对口扶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人之一。199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开始在东莞执业,自执业以来依法履职,服务群众,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社会工作当中贡献力量。
情系粤北 扎根村居
2012年东莞市实施公益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李道君积极投身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2014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以来,李道君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除担任东莞本地道滘村的村居法律顾问外,还积极报名参加东莞市对口扶持韶关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担任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黄塘村、五一村、胜利村、富陂村的法律顾问。
李道君与翁源有着极深渊源和感情,上世纪九十年代从江西省到广东翁源中学完成高中学业并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后由组织分配在翁源司法局工作五年,2001年离开翁源到东莞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李道君在翁源完成了学业、结婚等人生大事,并考取了律师资格证,是翁源的山水和乡亲养育了他、培养了他,一直无以回报。正是有这份情缘,李道君对回韶关市翁源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感到十分荣幸。
六年的村居法律服务过程中,李道君一直秉持服务群众为根本的村居法律顾问情怀,坚持来回东莞市及翁源县法律顾问服务村,每月至少到村服务不少于8小时,累计提供法律服务时长600小时以上,行驶里程四万多公里,为群众解决了共计700多项法律服务。
期间,李道君通过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积极争取东莞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的支持和指导,以中共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整体,发挥团队优势和个人优势,扎实服务群众,履行村居法律顾问职责。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引导当地村委干部及群众树立法律思维,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近年来,李道君被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优秀律师党员,被韶关市司法局、韶关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
开展村居公益法律服务
在担任六年村居法律顾问期间,李道君用实际行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切实提高村民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农村易发的邻里纠纷、土地山林纠纷、婚姻家庭关系、抚养赡养问题、社会保障等法律问题,李道君热心为群众解答,提供法律咨询共计700余次。
法治宣传是村居法律顾问的重点工作之一,李道君在村居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提供法治宣传110次。通过举办各类讲座,现场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解答,发放普法手册,微信群宣传等多渠道多方式增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以案释法,以理说法,提供普法释法、咨询答疑、法律指引、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其中举办的“法治扶贫”、“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婚姻法法律知识”讲座等,取得良好效果。
为更好地协助村民生活及相关经营活动,李道君累计处理涉诉案件2件,处理涉访调解案件3件,出具法律意见5份,审查合同共20余份,其中包括精准扶贫项目、贷款政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类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及解读意见,还草拟并修改房屋租赁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劳动合同、离婚协议等各类与村民民生息息相关的合同,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供法律支持
自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部署以来,李道君积极响应并参与其中,为振兴乡村的管理建设出一份力。为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积极打造覆盖乡村的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提升农村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的规划要求,在协助村民解决法律问题,快速提供法律意见及处置方案等方面,李道君坚持以快速、专业、精准的态度践行村居法律服务工作,使村居法律服务需求与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真正有效对接。
近年来,李道君为翁城镇黄塘村的竹鼠养殖扶贫项目、胜利村金融扶贫暨贫困农户贷款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为村民增收致富、乡村振兴发展尽了绵薄之力。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疫情防控期间,李道君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法律服务团,历任广东省村社区服务团副团长、广东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团劳动组副组长、东莞市律师协会法律分团副团长,积极为应对疫情提供法律服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指引,参与制订和解读疫情期间工资发放规定,收集和解读东莞市政府复工助企政策汇编,起草制定疫情期间社区法律法规政策指引等一系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法律文件,并参与公共应急事件处置、疫情防控捐助等活动。
六年多来,李道君扎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在繁忙中仍秉持着一份对村居法律服务的情怀,在加快法治村居建设,持续做好村居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体现了党员律师的专业水准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