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立法工作,5月24日至25日,省司法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立法调研组,先后赴黔东南州、黔南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实地了解当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本情况,听取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办法(草案)》的意见建议。厅立法二处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分别在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邀请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调研座谈会。会上,参会人员根据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际,围绕《办法(草案)》中管理体制机制、能耗监测、节能改造、节能措施等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就合同能源管理、反食品浪费、新能源汽车、生活垃圾分类等条款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