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参加世界环境司法大会“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专题研讨并发言。
张泽军结合青海是高寒生物自然物种资源库,高原生物多样性资源破坏容易修复难且不可逆转等特点,介绍了青海法院在高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方面的审判工作实践。他表示,青海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审判工作中突出司法的责任性、法治性、规范性、惩罚性,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统筹生态系统各个要素的司法保护,对于生物多样性特别是珍稀濒危物种,实行最严格、最科学的司法保护,在司法审判中加大对生物多样性的预防保护力度,创新司法裁判方式,确保受损生态环境有效修复,用积极的行动和作为开展审判工作,依法审结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张泽军介绍,青海法院依托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三江源生态法庭、青海湖生态法庭和祁连山生态法庭等,结合实际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归口、统一管辖”的模式,以“车载审判”等方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开展预防性、修复性、惩罚性司法,多渠道、多途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主持研讨,二级大法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在昆明会场参加研讨。南非共和国最高上诉法院院长曼迪萨·玛雅,澳大利亚联邦新南威尔士土地与环境法院首席法官布莱恩·普勒斯顿,印度共和国最高法院前法官、国家绿色法庭前主席斯瓦坦特·库马尔,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英国)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桑顿,希腊共和国最高民事和刑事法院法官米尔蒂亚季斯·查特兹格欧尔基欧以在线视频方式参加研讨。(记者 乔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