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5月27日讯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伊始,省法院在全国首推“院长带头办案”制度,明确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全部由院长办理。
全省法院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院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三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均由“一把手”亲自担任,分管领导靠上具体负责,统筹谋划部署,重点约谈督导,确保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各项要求在全省法院落地见效。三年专项斗争中,全省法院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39件,所办案件无一发回或改判,充分展现了全省法院参与专项斗争的政治态度和责任担当。
“各级院长紧盯大要案,亲临一线督战,全国扫黑办、山东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66起黑恶案件全部依法及时审结。”省法院副院长张开兴介绍,日照中院院长建议当地政府及时托管张守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所涉金阳农贸市场,实现7.9亿元“黑财”顺利执行到位,全市“菜篮子”工程平稳过渡。(大众日报记者 齐静 实习生 陈洵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