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5月26日,霍邱县法院长集法庭邀请手语翻译人员和法援律师共同参与,成功调解一起夫妻均为聋哑人的离婚案件。
案件受理后,鉴于当事人的特殊性,该庭庭长主动承办案件。为了解案情和化解纠纷,办案人员两次到当事人家中深入了解情况。经实地走访得知,原、被告均为聋哑人,且原告智力不高,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婚后,原、被告生育一子,存在听力缺陷,更让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几年前,被告母亲不幸患病去世,原、被告之子无人照顾。原告父母无奈从2018年5月起将原告和孩子接回娘家生活。近三年来,被告和其父亲一直在户籍地附近经营龙虾养殖生意,仅探望原告和孩子三次,且没有支付原告和孩子生活费,原告父母因此不满,双方产生纠纷。原告提起本次诉讼前,双方父亲就原、被告离婚事宜进行过沟通,但双方均不愿直接抚养孩子。
主审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一边让法援律师向各自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普法宣传,让双方厘清法律规定,促使双方当事人依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一边积极商定抚养孩子的最佳方案。
走访和多次电话沟通未果后,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主审法官在手语翻译人员和律师的配合下,将庭审程序的每一个细节传递给了当事人,也全面细致的查明了当事人的真实态度。主审法官认真耐心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态度令双方当事人感动,也让双方当事人对主审法官产生了信任,一致同意主审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原、被告最终达成自愿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被告,孩子满十周岁前仍由原告父母代为被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父母2000元抚养费的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对法官表达了衷心的感谢,旁听群众也对法官的耐心、细致工作予以了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