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2021年5月25日,肥西法院桃花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涉疫物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6月15日,原告合肥某国际贸易公司拟向外出口口罩,遂向被告芜湖某卫生用品公司订购了90余万元的一次性医药口罩。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了27.9万元的预付款,后因口罩价格波动等因素,2020年7月24日,原告派人至被告公司处要求停止生产并商洽终止合同、退还预付款事项,但双方一直协商未果。2021年4月9日,原告诉至肥西法院,要求被告返还预付款27.9万元,并承担律师费等费用。被告芜湖某卫生用品公司辩称,原告订购的销售到外的口罩规格特殊且需要CE认证,现在原告终止合同给被告公司造成很大损失,遂提起反诉,要求合肥某国际贸易公司赔偿其因前期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熔喷布原材料费用、塑料袋包装印刷费用及可期待利益损失近40万元。
在充分阅卷并掌握案件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商志强初步拟定了办案思路。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理性梳理矛盾产生的过程,厘清双方主体责任,用严格的庭审流程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后,承办法官根据双方争议焦点,兼顾各方利益关切,通过电话、云庭等方式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差距在一轮轮调解沟通中、法官一次次释法明理中逐渐缩小。5月25日,两家公司在法官的帮助下最终找到利益平衡点,达成了调解意见并签署协议,这起持续一年之久的涉疫物资买卖合同纠纷圆满落下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