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就还款事宜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了解,2018年7月1日,汪某某与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外汇投资委托管理协议》一份,约定汪某某委托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其在某平台开立的投资帐户,双方并就委托权限、双方的利润分配及风险承担等做出了约定。汪某某转账支付人民币193758元后,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2019年1月27日,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俞某出具《欠条》一份,确认欠付汪某某款项210000元、利息10000元,并承诺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部还清。期限届满后,俞某仅支付了30000元,汪某某遂诉至雨山区法院。后经雨山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民事调解协议,被告俞某须按照固定日期分期偿还原告本金、利息及因追偿债务产生的律师费共计21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俞某仅仅偿还了原告4000元后,再无任何还款举动,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同时采取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面对面地进行调解,经反复沟通,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支付了欠款16289元,并约定剩余款项自5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金额3000元直至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