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关注 > 【安徽网】长三角律师不带实体证照也可跨省跨地区查询相关信息

【安徽网】长三角律师不带实体证照也可跨省跨地区查询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1-06-01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5月21日,沪、苏、浙、皖12家单位联合签发的《关于长三角地区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互认应用的通知》(皖司发〔2021〕22号)正式印发,标志着由安徽省司法厅牵头,长三角各省(市)司法行政、市场监管、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主管部门等12家单位联合开展的长三角地区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工作正式实施。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以往律师在办理诉讼、执行业务或投资、并购非诉讼业务,到市场监管部门查询企业登记档案信息时,需出示、提供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安徽省司法厅为了加强跨省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打造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跨省服务场景应用,深化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牵头推进了长三角地区查询企业登记档案信息场景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工作。

  长三角地区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后,该区域律师只需通过手机上的相关APP(上海市“随申办”、江苏省“江苏政务服务”、浙江省“浙里办”、安徽省“皖事通”)进行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亮证,即可在长三角地区跨省跨地区查询企业登记档案信息,实现实体证照免带免交。

  据统计,长三角地区律师每年查询企业登记档案达10万余人次。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的互认应用,推动了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普惠便利共享发展,将为该地区12万左右的律师跨省跨地区办事提供便利,让人民群众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体验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吴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见习记者 孙召军

  稿件来源:2021年5月28日安徽网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mtbd/55700931.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