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吹风会,介绍《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成果有关情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南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专家学者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是我国自2009年以来制定实施的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是首个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的行动计划。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李晓简要介绍了司法机关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落实情况。据介绍,各级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建立健全权利救济机制和司法救助制度,不断提升人权保障的法治化水平,如期完成了行动计划中涉及司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据介绍,2016年至2020年,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5479名被告人无罪,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715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56万件,不断提升人权司法保障水平。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李晓从规范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审查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等方面介绍了人民法院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防范冤假错案方面的举措。
记者从吹风会上了解到,目前,中国正在制定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该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全面对标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目标,将在不久后发布实施。(记者 乔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