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4日讯(记者李国平通讯员刘沁李果)今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闻发布会。2020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2.77%,商业关系更加和谐。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介绍了我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及成效,包括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民商事审判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市场化、法治化,助力建设守法诚信的政务环境,巩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等方面。
全省法院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把好涉企案件入罪关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合法收入与违法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融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企业家非必要不羁押、非必要不判处实刑。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加大产权保护力度。
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结涉产权纠纷案件20余万件,年度结收比均超过100%。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严格贯彻党中央“房住不炒”的理念,依法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共100659件。强化对涉企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纠正对市场主体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干预自主经营或损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涉企业一审行政案件占比达25%,较集中管辖改革前有所上升,行政诉讼“主客场”现象得以打破。
杨翔介绍,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践行“三高四新”战略的重要保障,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感受为出发点,以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司法对应指标为落脚点,为湖南建成“中部标杆、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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