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出台的考核办法,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导向鲜明,以强化派驻监督为核心,考事与考人结合,激发我们的工作干劲,又给我们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指引。”拿到新出台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夏波表示。
为精准用好考核指挥棒,切实提升派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近日,蚌埠市纪委监委出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主要对考核内容和程序、结果确定和运用、组织实施和纪律进行了规定,特别是在考核内容和结果运用上进行了一些探索。考核内容上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以强化派驻监督为核心,规定了重点考核派驻机构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8个方面内容,同时每年还将发布考核工作要点,根据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设置差异化的年度考核测评项目或指标。
考核结果运用上坚持考事与考人相结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纪律和约束并重导向,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30%。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时适当倾斜。考察结果为一般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作书面报告,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组织调整,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考核结果为较差或连续两年为一般的,由相关部室进一步深入调研剖析。实行绩效管理薪酬的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实行清单化反馈,既肯定成绩,也指出问题,派驻机构要建立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每半年报告整改情况。
此外,《办法》还首次将企业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纳入派驻机构统一考核,以促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下一步,我们将抓好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考核结果靠得住、立得稳、用得上,推动派驻探头作用更好更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