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城市以提升规范性文件程序意识为着力点,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全市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开展一次专项整治。4月下旬,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效能专项整治,全市44个市直单位、7个县市区政府开展全面自查,并对其中16个单位进行了网上抽查和实地抽查,通过印发个性问题交办单、典型问题通报等方式,推动解决具体问题。
组织一轮专题培训。5月中旬,宣城市政府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培训会。市司法局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作专题讲座,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外延和内涵、文件制定程序、备案监督等3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建立一套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效的通知》《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性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审和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范了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市政府上行文审签、重要文件文稿审签等工作制度和流程,形成“1+N”办文制度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