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弟弟现在需要监护人照顾,但他的妻子又找不到,我想成为他的监护人,继续照顾他,我该怎么办?”近日,王某甲为了弟弟王某乙的监护权问题,来到红桥法院寻求帮助。
原来,王某乙患有精神疾病,生活基本靠人照顾。王某乙早年曾与白某结婚,但因种种原因,白某于1999年返回河北老家,从此杳无音信。此后,王某乙一直随父亲生活。父亲于今年去世后,王某甲想承担起照顾弟弟的职责,为此申请法院确认其为弟弟的监护人。
民二庭副庭长张彦海接到此案后,发现根据法律规定,在王某乙存在配偶的情形下,王某甲不符合担任王某甲监护人的条件,除非查实白某不适宜担任监护人。但是,当法官向王某甲询问白某下落时,王某甲表示其只知道白某的老家在河北省南宫市某乡村,其他一概不知。一边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被申请人,一边是“失踪”多年的妻子,为了切实保障各方权益,张彦海决定去寻找“下落不明”的白某。
在法警大队通力配合下,张彦海与法官助理王浩、法警李建一行来到了河北省南宫市。张彦海原计划通过村委会联系白某,但村委会的人均表示不认识白某,张彦海一行只得自行寻找。经多方打听,四处走访,一行人终于找到了白某家。白某一家人对于当初王某乙隐瞒精神病史与白某结婚颇有怨言,不愿意配合。经过张彦海耐心细致的辨法析理,白家了解到事情原委后,对于王某乙在白某离家后的生活境遇以及王某乙父亲和王某甲对王某乙多年的照顾心存感激,解开了心结,积极协助法院进行调查取证,一家人对法院干警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和热情细致的为民办事态度赞不绝口。
民二庭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在教育整顿中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尽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好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