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关于“全省各级法院要继续做好‘公众开放日’活动,努力打造龙江法院司法公开知名品牌”重要指示,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中国法治进程。2017年以来,鸡冠区法院把持续推进“公众开放日”制度化建设,作为深化司法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常态化举办“公众开放日”117次,共15000余人来院参观交流。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法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这一阳光司法新机制,获得社会各界代表的高度评价。
一、坚持“三化标准”,夯实公众开放日基础
随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要求不断提高,我们深切感到,敞开法院大门、阳光司法,加大公众参与监督力度,是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互信的有效措施。我院党组将“公众开放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考评中,强力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开放制度化。研究制定开放规划,要求各部门结合所属领域每月至少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次,并制定了《“公众开放日”活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的意见》等相关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完成时限等,确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二是开放规范化。编写标准化解说词,并根据主体身份增加相应解说内容。每次开放日都制定接待方案和参观须知,安排专职解说员、参观路线引导员、执勤法警、照录相人员以及宣传员,使“开放日”规范标准有序。三是开放全面化。在参观行程安排上力求全面展示,包括法院文化大厅、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党员活动中心等70余个参观点,采用现场介绍、座谈交流和庭审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介绍审判工作、政务管理以及法院取得成绩和干警先进事迹。
二、坚持“三个创新”,活化公众开放日形式
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法院,努力让“公众开放日”成为传播法律知识的课堂、展示法院形象的窗口、增进理解沟通的桥梁。一是创新开放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社区居民、院校师生、行业专家、武警官兵等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参观交流,不仅有本地公众,还有来自河北、广东、安徽、江苏、浙江等省市的法院同仁,实现全社会广泛参与、良性互动的局面,不断满足社会各界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创新开放形式。采取观看展板、信息化演示、人工智能导诉体验、专题片播放、模拟法庭、法官答疑、庭审现场观摩、执行现场见证、观看远程视频开庭等多种形式,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多个环节,全流程推进司法公开。三是创新开放载体。坚持用好传统媒体、用足网络媒体、用活新媒体,打造“互联网+”公众开放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网络平台,设置“微普法”“以案说法”等栏目,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法律宣传。
三、坚持“三个效果”,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开展“公众开放日”品牌创建活动,主动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活动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公众开放日,建立起法院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我们请公众走进来互动交流,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化解民忧,以案释法,化解公众对法院的猜疑和抵触,增强了彼此理解、尊重和认同,最大程度彰显司法人民性。二是让公众开放日成为宣传法院、宣传法官、理解法院工作的平台。“公众开放日”是人民法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利契机,通过积极沟通交流,让公众感受法庭的威严、审判的专业和法治的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三是通过公众开放日与群众的距离更近了,群众满意度更高。我们广泛、深入、全面、客观地了解把握社会各届对审判工作的评价和司法新期待、新要求,为群众提供更精准的司法为民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鸡冠区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持续开展,在努力打造司法公开知名品牌上做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是也还存在着较大提升空间,如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扩展,线上线下公众开放形式日趋固化,创新活化载体意识还不够高,活动新颖性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
下一步,鸡冠区法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
一是对接民众需求,在“个性”上求突破。广泛邀请社会公众参与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根据参与者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开放主题、开放内容、开放场景,为人民群众提供直观、亲身感受法治氛围的良好平台,以不同群体能够接受的个性化方式展示出法院文化的建设成果。
二是强化联动对接,在“广度”上作文章。积极探索“公众开放日+重大节日”“公众开放日+重要节点”“公众开放日+重点领域”等多元化开放形式,紧密结合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五进”等重点工作,着力打造形式吸引人、内容感染人、运行规范化、制度长效化的公众开放日品牌。
三是优化活动模式,在“深度”上求实效。坚持多频次、多样式、多角度开放,在活动计划、主体、形式、内容的设计等方面狠下功夫。充分利用派出法庭地处基层、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向法庭进一步延伸,让“公众开放日”成为法治宣传的流动载体和看得见摸得着的普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