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框架协议
田立文院长讲话
湖南法院网讯 6月3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作机制第一次联合调研活动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艳玲,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道喜出席座谈会并致辞,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江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分别讲话,并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
田立文指出,为加快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共同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深化与湖北、江西两地法院的跨区域协作,共同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加强信息共享、交流研讨,凝聚起长江流域自然资源保护的合力。要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商事审判跨区域协作,妥善审理涉及三省协同发展的案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三地商会调解机制,提升跨省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能力。加强破产审判跨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执转破”跨域衔接机制,让三省的经济血脉更加畅通、市场要素更好流动。要共同保障科技创新。充分发挥长沙知识产权法庭作用,加强与武汉、南昌知识产权法庭协作,实现技术咨询专家库共享,知识产权法官联合培养、锻炼和交流,共同提升三省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水平,将中部地区合力打造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高地。要共同聚焦审判权监督制约。主动学习借鉴湖北、江西法院在审判权监督制约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分析涉及三省协同案件的类型和研判标准。联合发布重点案件裁判指引和参考性案例,统一证据认定标准和裁判尺度,共同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共同推进智慧法院一体化发展。打破信息壁垒,积极参与构建三省一体化送达体系,搭建司法大数据共享平台和业务协同平台,合力打造智慧法院协作的新模式。
长沙中院、南昌中院、武汉中院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加座谈,并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