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6月2日,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浏阳市人民法院在沿溪人民法庭挂牌成立“浏阳河环境资源保护法庭”。
近年来,浏阳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团队,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早在2013年,该院就在省内率先制定出台了《常见林业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从多方面规范了法官的刑罚自由裁量权,填补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在审理涉林刑事案件方面的空白。2017年,又率先在全省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目前已依法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共计235件。
此次成立的“浏阳河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将集中审理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环境侵权、资源争议类等刑事、民事案件,加大涉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尤其针对浏阳河重点水域非法捕捞行为,全力摧毁“捕、运、销”地下产业链,聚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集体土地使用、执法查处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做好涉自然资源案件等审判工作。
浏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伍玉联介绍,“浏阳河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成立以后,将不断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商机制,定期通报有关重要情况,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共同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同时配强专业审判团队,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的集中统一审理新模式,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浏阳模式”,助力打造绿色低碳、精致精美新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