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刑事二审讯问,被讯问的上诉人是2名未成年人。让我们通过这场讯问,了解西双版纳中院少年审判团队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方法。
基本案情
原审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甲、乙、丙四人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甲犯盗窃罪一案,以触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成年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分别判处未成年被告人甲、乙、丙三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以触犯盗窃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对未成年被告人甲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未成年被告人甲、乙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中院提起上诉。
立案受理
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至少年审判团队。少年审判团队抽调三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员额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承办本案,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及时阅卷全案审查。
启动法律援助及社会调查
合议庭阅卷发现,本案上诉人的未成年人,二审阶段未委托辩护人,随即启动强制指定辩护,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分
别指派律师为二上诉人提供辩护。同时,合议庭对本案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及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强制措施审查
合议庭在全面阅卷及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对本案未成年被告人已被逮捕的强制措施进行审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再次进行强制措施必要性审查。
讯问上诉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合议庭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决定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讯问并通知二上诉人的家长到场。
讯问结束后,合议庭对本案未成年上诉人的家长进行了细致的释法明理,并准许通过远程视频会见了在押的孩子,希望通过家庭亲情的“远程视频”传递,鼓励未成年人正视问题,反思悔悟。
本案合议庭将根据案件情况展开后续工作,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择期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