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为了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宁强县人民法院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宁强法院采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环保宣传手册、设置现场咨询台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参加宣传活动的宁强法院综合审判庭干警以“面对面”的普法形式,为群众讲解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咨询的环保方面问题,受到了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