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促进全县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规范,促质量。为提升案件质量,解决审查调查办案流程不规范的实际问题,优化“1+3”管理模式,实行问题线索管理一体化,县、乡、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建立“三本”台账,即问题线索管理、审调措施使用、涉案款物收缴管理台账,修改完善《彭阳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文书规范》《彭阳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审查调查措施审批程序规范》《审查调查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审批程序规范》等制度,不断规范审查调查审批程序和办案流程,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抓培训,促质量。针对全县办案人员审查调查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将政治理论学习和审查调查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坚持每周一进行审调业务学习培训,围绕《审查调查业务培训大纲》,围绕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审查调查办案流程、审批程序方面业务知识进行耐心细致地讲解。
抓协作,促质量。为解决办案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强化委机关业务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业务融合,优化片区协作,采取抽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办案人员,以“老”带“新”的“捆绑”办案模式,整合办案力量,明确案件主办人直接责任、片区协作管理责任、案管室监督责任,发挥好案件主办人关键作用、片区协作支撑作用、业务室指导推动作用,压紧压实办案责任,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彭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