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陆怀天)为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市相结合,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高水平推进法治嘉峪关建设,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嘉峪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
《实施方案》从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三个方面对述法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述法主体范围、述法重点内容、考核评议、监督检查等内容。
界定对象内容。述法对象为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镇(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其他领导干部按照《嘉峪关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实施办法》执行。述法内容要紧密结合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决策、依法履职、推进平安建设,以及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明确方式方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作班子工作总结时,一并作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进行评议。在年末或次年初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组织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门述法。
强化监督检查。嘉峪关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督查工作计划,统筹开展常规督查、专项督查和机动式督查,确保述法工作质效。对于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予以问责。
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制度,是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落地的制度保障,将进一步增强嘉峪关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嘉峪关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