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国家禁毒委召开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孟扬宣读了《关于命名“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决定》,公布福州市被评定为全国首批41个“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之一。省厅党委委员、副市长、市禁毒委主任、公安局局长潘东升代表福州市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相关链接:自2018年“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禁毒办精心组织实施,成员单位和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工作推动措施有力、创建成效显著,全市新增吸毒人员数年均降幅达34.6%,查处、收戒及外流贩毒人数连续三年大幅下降,戒断三年未复吸人数大幅上升,牢牢守住了“五个不发生”底线,实现了“四升四降”的创建目标,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率、禁毒知晓率均创历史新高,毒品供需两端均得到有效遏制,各类毒品消费量呈现大幅度下降,污水监测各项指标在全国省会市及计划单列市中保持较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