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辰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2020年10月,被告人罗某某使用粘网等禁捕工具,多次在北辰区捕捉野生鸟类共计400余只。被捕捉的鸟类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北辰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在向北辰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一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罗某某因捕杀野生鸟类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143700元。
庭审中,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认罪认罚。北辰法院依法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北辰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及宣判,不仅有力打击了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对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有效发挥了司法裁判的教育引领作用,有利于推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高公众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用实际行动为生态资源保护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