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促进居民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巩固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近日,铜陵中院结合市“垃圾分类我先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要求,以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一周年为契机,组织各支部党员志愿者走进鹞山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中,铜陵中院党员干警们向居民分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资料,耐心给居民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详细讲解垃圾分类的操作方式、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以及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不良后果等。
此次活动营造了垃圾分类宣传的浓厚氛围,得到了小区居民的积极响应,不仅让社区居民对垃圾分类有了更新的认识,增强了垃圾分类意识,也让每一位居民认识到“低碳生活”的环保理念真正融入生活需要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做起、从点滴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