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天长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安徽某清洁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清洁公司)账户,促使该公司主动来院,表示愿意开票还款。剩余货款全部还清,该案顺利执结。
2020年5月,清洁公司从苏州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下称设备公司)处购买了6台KN95口罩机,价值750万元,签订了买卖合同,给付了货款375万元,尚欠375万元。设备公司将设备交付使用后,多次催要货款无果,将清洁公司诉至天长法院。经法院调解,设备公司同意让利120万元,双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同时约定清洁公司若未按期足额履行,设备公司将按照全部欠款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款协议签订后,清洁公司给付了112万,余款一直未付。2021年3月,设备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标的额为263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清洁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清洁公司还款。清洁公司辩称该合同系其公司员工所签,不愿意履行。执行法官告知了清洁公司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清洁公司仍不为所动。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清洁公司的银行账户。见账户被冻结,清洁公司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即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如数给付了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