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6月2日,霍邱县法院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强制执行行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位对被执行人胡某被拘传后顺利达成和解。
2019年6月9日,胡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接触,致使王某受伤和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胡某负主要责任。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胡某赔偿王某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7万余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胡某拒不履行义务,分文未付,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胡某联系责令其履行相关义务未果,遂依法将胡某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措施,胡某仍拒不履行。本次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决定对胡某采取拘传措施。
2日早,执行法官将胡某拘传至法院后,向其告知此次仍拒不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胡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提出与王某进行协商。最终王某与胡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一次性履行完毕,该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