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长沙市纪委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事件已经启动问责,其中对3名领导责任人分别作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直接经办人作出政纪处分并调离现任工作岗位,1名经办人受到批评教育。
此次问责缘起网上出现的一份错误的红头文件。落款和公章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一份红头文件《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登上网络媒体热搜。这份文件把“本机关不是您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写了两遍。同时,文件里还写到:“建议您向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信息公开”。然而,文件的落款和印章正是“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这种说辞显然是用自己的矛戳自己的盾。一时间,网络吐槽调侃不断,甚至沦为笑柄。
在网上搜索可以发现,此类红头文件出错事件并不鲜见,早在2015年海南东方林业局一份红头文件列出一部从来没有过的法律,引用的另一部法律则并无相关条文;还有一则是发生在2018年,江苏淮安教育局印发的红头文件中曾将“报效国家”写成“报销国家”……从表面看,造成这种低级错误或许仅仅只是文字、行文或是文件起草人麻痹大意导致,细思其实不然。
一个红头文件的产生需要极其细致严谨的过程,最基本的要求是“三审三校”。文件起草人只是第一关,文件起草好后形成初稿,相关负责人要予以审核把关形成二稿,二稿完成后需要正式套头并盖章下发,则必须送达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终审形成终稿,终稿完成并不意味着文件就可以立即下发,还得进行最后一道程序审核校对。如此层层把关、严密谨慎的发文过程,如果还能出现错误,那就不单纯是某一人的问题了,而是反映出一些机关单位责任心不够、担当意识不足。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责任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并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担当没有大小之分,只存在有与没有之别。莫把“文件错误”当小事,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个错误的出现,影响的不仅是某个人某个单位,还是整个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也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多一点细致,多一点谨慎,多一点担当,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吐鲁番市纪委监委 张甫军| 责任编辑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