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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开展“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培育工作打造“枫桥经验”敦煌新品牌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甘肃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通讯员李梦茹)为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激励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积极创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甘肃省敦煌市司法局坚持以贴中心、强组织、抓人才、探路径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工作,截至目前,共培育“枫桥式”司法所1个,“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1个,“枫桥式”人民调解员2人。

  

  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主旨聚焦创建培育定位

  

  此次创建培育活动坚持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坚持以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为导向,通过创建和培育“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市,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矛盾纠纷本行业内解决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法治宣传面向群众,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人民调解依靠群众,事事都有专业调解人,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矫正帮教发动群众,个个成为合格社会人,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法律服务为了群众,村村都有服务贴心人,法治获得感明显增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扎根群众,人人都是法治模范人,基层法治基础得到巩固”五大目标。敦煌市司法局积极谋划部署,传达创建标准,解决创建难点;建立完善司法所创建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归卷建档,确保软件不软。将创建所的创建任务分解为量化指标,倒排时间节点,任务到人,分步推进,切实让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敦煌创建工作争先进位、走在前列。

  

  以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为目标明确创建培育标准

  

  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活动实施方案》提出要求,以“政治合格、机构健全、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为工作总要求,坚持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一起抓,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主阵地作用,立足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新职能、新任务,从党建引领、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建设、职能发挥等方面入手,明确了创建措施和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培育工作纵深开展,有效推动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开阔工作思路,向先进地区学习借鉴硬件设施、制度建设、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特色亮点,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支持、鼓励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在互联网、金融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设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受理并调解相关矛盾纠纷,支持、鼓励专职人民调解员和退休政法干警、律师等社会专业人士、法律服务人员、基层德高望重的人士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建立了敦煌法治宣传能人库、法律服务志愿队,形成了敦煌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推行“线上+线下”调解模式,利用语音通话方式及时开展线上调解,线下签订协议书,大幅度提高了调解效率。

  

  以定期考评和动态管理为特色完善创建培育机制

  

  严格按照“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考评标准和审批程序,强化责任落实和服务保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精准创建,通过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自查自评,听取所在地的党组织、纪委、政府以及派出所的意见,实地考察验收等程序,对达到考评标准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司法所总数的20%、人民调解组织总数5%、人民调解总数1%的比例,逐级提出申请。经过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层层把关,专题召开党组会逐一研究讨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定培育对象,并向省司法厅申报。通过对一批实绩突出、形象良好、群众认可的“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创建和培育,着力打造“枫桥式”敦煌新品牌,为平安敦煌、法治敦煌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以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为核心力争创建培育实效

  

  敦煌市司法局将“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创建和培育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局,把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融入到敦煌文化产业发展中,整合各类法律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创新治理服务模式,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沙州司法所密切配合沙州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精准普法、专业调解、法律暖心”三项服务工程,切实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作用,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民营企业商事矛盾纠纷,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便民利企,为敦煌旅游文化产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沙州镇南街社区立足自身职能,创新探索以人民调解与社区公约为基础,以化解矛盾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新方法,形成“楼院里无小事,大事不出社区”的模式走出了一条农旅融合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法治化之路。敦煌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潘虹个人调解工作室注重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本着专人调解、专人制卷的调解创新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打响了矛盾纠纷化解品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口碑,带动和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的整体业务水平,为敦煌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敦煌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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