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及被告均不在本地,现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原、被告双方连线,进行网上调解,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
“同意。”
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利用互联网法庭连线调解一起玉米买卖合同纠纷。
2016年6月8日,被告向原告赊购玉米78880斤,总计价款68625.60元,双方签订欠条。被告陆续给付2000元后,便再未给付后续余款,经多次协商,被告仍未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余款。
经立案人员了解,双方欠款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被告亦表达有还款意愿,但因原、被告双方皆不在本地,无法参加诉讼。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网上调解条件,综合审判庭法官依规主动引导当事人登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该案进行网上调解。
庭审中,被告表示愿意支付所欠的余款,但是因为资金紧张,希望能给与适当缓冲时间。原告方表示能理解被告的难处,愿意接受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所欠余款66625.6元。在办案人员主持下,不到半小时,双方便在没有离开居住地情况下,网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结案。
近年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局限于传统的办案模式,不断创新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便利、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既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