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根据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安排,为深化法院干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6月10日,肥东县法院举办“三个规定”院长宣讲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海清对“三个规定”进行解读和宣讲。全院在职在编干警参加活动。
宣讲会上,曹海清围绕“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具体内容、如何贯彻落实等方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了宣讲,并解读和厘清了院庭长履责监管和执行“三个规定”的正确关系。
会议指出,“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中央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切实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让 “三个规定”成为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