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出租容易退租难”,6月8日晚,在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闻某主动履行义务,连夜搬迁,将涉案房屋腾退完毕,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得以执行完毕。
2019年2月,丁某与闻某达成租赁协议,丁某将其自有的一间门面房租给闻某经商使用,租赁期限为一年。到期后,房东丁某遇到了“烦心事”,闻某既不续租又不交纳租金,屋内堆满货物,导致丁某无法将房屋租给他人,进退两难。在多次交涉无果后,丁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闻某搬离房屋并支付延期租赁费用。经法院调解,闻某同意三日内搬离,并承担租金4000元。
逾期后,闻某仍以种种理由拖延,拒不将房屋腾出,丁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闻某释明,其拒不履行行为已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再不主动搬离房屋,法院将会视情形采取拘留、罚款、失信惩戒等强制措施。
在法律的震慑下,闻某当即表示要主动履行义务,并立马安排了搬迁事宜。当晚,在执行法官现场督促、见证下,闻某连夜搬离了房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