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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花样多 法官提醒:提高防范意识 谨慎汇款转账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 新疆法院网 作者:佚名

  (以下人名均为化名)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下旬,吴东先后与吴西(另案处理)、吴江(吴东父亲)共同谋划利用电信网络行骗。其作案手法主要是:由吴西伪装各种身份的人员在网上具体实施诈骗,吴东在诈骗实施行为中上下通联,充当中间人的角色,诈骗成功后,由吴江负责提取赃款。

  本案中,吴西盗取了在国外旅游人员的QQ号,冒充其身份取得QQ好友的信任,之后聊天中以在国外旅游回国时机票无法付款、签证出了问题需要向航空公司提供担保金等理由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董明钱款99600元。吴东事先购买好了诈骗犯罪过程中使用的手机号码,并将诈骗犯罪过程需使用的银行卡交给吴江,安排其取钱。2018年7月2日,被告人吴东接到吴西行骗得手的电话通知后,电话通知吴江持事先拿到的银行卡提取赃款。吴江先后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的三个地点的自动取款机上,将被害人董明的99600元钱全部取出。

  2018年8月18日、26日,三人先后在家中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吴东和吴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家人向被害人董明赔偿60000元,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东、吴江与同案吴西共谋利用电信网络分工实施诈骗犯罪,骗取被害人董某现金人民币99600元钱,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官提示】

  近年的电信诈骗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组团行骗,被告人事先购买“电话卡”“银行卡”等犯罪工具,通过“电话卡”等媒介虚构身份,骗取钱财后又有“专人”取款,钱财转瞬消失。广大群众只有不断提高防骗意识,增强防范能力,才能构筑电信诈骗的“防火墙”,让自己的钱袋子安全、安心。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防范电信诈骗,要谨记以下五点:

  一是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法分子的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二是巩固心理防线,不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信息。

  三是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四是个人的银行卡坚决不外借,避免犯罪分子利用所借卡片从事电信诈骗提款、转款。

  五是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请立即报案。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6/id/60921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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