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石门县法律援助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应援尽援、巡回服务、“全省通办”、缩时限减流程、一件事一次性办结、承诺制等十条“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效举措,提供贴近、贴心、群众不贴钱的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切实将“学教”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项老太太的女儿贾某系石门人,因病致偏瘫。4月15日,县法援中心接收并预审了贾某向居住在津市的丈夫追索婚内扶养费相关申请材料后,发现该案应由被请求人住所地法援机构受理。经与津市市法援中心沟通衔接,通过法律援助“全省通办”网上系统将该案予以转办。于是,贾某不出县就完成了向津市市法援中心的援助申请,此案为全市办理的“全省通办”第一案。该案是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石门县司法局充分运用法律援助职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例证。
据悉,截止6月9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6件,占为民办实事活动进度任务比127%。组织服务“三高四新”战略专业律师团队,进县电子科技园为入住20家企业业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专业讲座,现场会诊30条法律风险点,避免五百万损失。指派律师以公益性法律服务方式为六家中小企业追讨拖欠的材料款,减免律师代理费12万元,预计可挽回经济损失1100万元。
(石门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