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拳、矛盾调解拳、法律援助拳、公证服务拳、执法监督拳,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打出“组合拳”,助力“为民服务”再升级。
打好“法治宣传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各单位部门普法主体责任。提高法治宣传能力,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推送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解决群众法律实务问题。将17名执业律师分配到全县86个行政村免费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并举行民法典、宪法专题培训12场次,1000余人次参加。为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宣传,激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设置大型民法典专题宣传牌,在全县各乡镇、各社区的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增加了民法典的宣传内容,让作为人民权利宣言书的民法典在潜移默化中根植于群众内心。
打好“矛盾调解拳”。积极组织各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下大力气解决一批疑难复杂纠纷,确保矛盾纠纷随有随调,至目前排查纠纷358起,化解调处成功352起。同时,加强人民调解队伍能力建设,全县共有调委会132个,调解员1273名,全部进行线上培训,人民调解员网络在线培训参与率达到了100%,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效筑牢我县矛盾化解“第一防线”。
打好“法律援助拳”。开展法律援助受理“马上办”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对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老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3件。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不受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共办理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事项14件,涉及群众30人。对群体性案件、复杂疑难案件,法律援助审查期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严格针对审查期限工作要求,办理群体性案件、复杂疑难案件。
打好“公证服务拳”。开展公证事项“两线办”活动。对军、烈属、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开启绿色通道,开展上门服务。通过线上预约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线下办理的方式,节约了办证群众等待的时间,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为群众办理继承、声明、委托等公证案件91件,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的操心事。公证处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确实存在家庭困难情况的群众,通过认真核实,办理减免公证费用18件。
打好“执法监督拳”。全县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专项活动,对37个行政执法单位2020年度已办结的所有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全部进行评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14项执法监督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证明事项清单”“两轻一免清单”及行政职权流程图,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