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通化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紧围绕人民需求导向,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的初心使命。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6名从二密镇铜矿赶来的当事人,其中一位当事人温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参与了法院的诉前调解,无意中提到自己的母亲也有一件关于房屋买卖的纠纷,但因其母亲周大娘年迈体弱,腿脚不便,家距离法院路程较远,又不懂网上立案的操作流程,而自己要外出打工无法代替母亲进行相关操作。法院工作人员得知此情况后,为方便群众诉讼,解决好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决定为周大娘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经历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工作人员当日便为周大娘办好了立案手续。
上门当日,法院工作人员在了解详细情况后,现场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材料无误后,向其释明诉讼权利和相关指引,而后又向周大娘推荐了更加便民、耗时更短的诉前调解,在征得周大娘的同意后,指导协助其填写了诉前调解需要的相关手续。面对耐心细致的法院干警,周大娘非常感动,并再三表示感谢。目前,周大娘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由法院调解员调解已顺利调解成功。
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与人民群众接触的第一道窗口,也是人民群众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服务的重要窗口。通化县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拓展司法便民新途径,强化、细化为民服务举措,把为民排忧、帮扶解难的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竭尽所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接下来,通化县法院仍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契机,从更好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出发,探索将诉讼服务关口进一步前移,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