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无情人有情,洪涝灾害发生后,国家往往会给予受灾地区群众一些政策性倾斜,这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偏偏有人在这事上动起了歪心思,结果未料到机关算尽太聪明,东窗事发获罪被判刑,让人所不齿。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涉嫌救灾补助款诈骗犯罪的案件。
2017年,因洪涝灾害导致李某位于永吉县双河镇某村土瓦房被冲毁。2017年9月,李某明知自己不符合恢复重建补助的条件,仍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承诺书,故意隐瞒自己拥有两处房屋的事实,骗取双河镇该村重建房一处,重建资金补助款为人民币4.9万元。2020年11月,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返还获取的全部水淹房补助款,案发后,李某经传唤到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希望此案件的审结,给所有存在侥幸心理想发“国难财”的人敲响警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