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市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积极性,华阴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华阴市工作实际,决定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在全市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
制度规定,由各单位选配1-2名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行政事务协调处理能力和丰富的法律综合知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
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职责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会议、活动等工作联络和法治相关资料报送、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联络工作、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登记、备案、变更及《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办理的联络工作并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工作、普法宣传工作等。
在全市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有利于华阴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有利于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及时联系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掌握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解决各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整体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