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6日15时许,辖区群众陆女士报案称,其5月14日接到一自称是公安局的电话,对对方以其涉嫌洗黑钱为由对其诈骗79.9万多元。接到报案后,钦北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快速侦破该案件。经过深入细致排查,办案人员查明该案涉案账号的开卡人现可能藏匿在云南省,立即派人前往云南进行抓捕。
在云南警方的协作下,5月29日,民警在云南省昆明市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春抓获归案。经审讯,杨某春供述在2021年5月14日,在明知提供银行卡是给对方用来洗钱的情况下,为图财将名下的5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并配合对方进行洗钱,其名下银行卡涉案流水共计达30万余元,其本人非法获利2680元。
随着案件进一步深挖,6月4日,民警在云南省昆明市将另一名嫌疑人黄某华抓获归案,经审讯,黄某华如实供述其在明知上线要用银行卡去供他人用来洗黑钱的前提下,与他人一起谋划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并于5月13日伙同他人前往昆明市某酒店开好房间,将自己的银行卡供他人进行洗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春、黄某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