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6月11日,和县法院执行局组织涉农民工工资案款集中发放活动,61名工人拿到了被执行的30余万元工资。
和县某化工企业因经营困难,自2019年起拖欠61名工人工资140万元未付,在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公司仍未支付拖欠工资,61名工人们遂到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该化工公司财产进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早已资不抵债,公司银行账户没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其他财产变现的难度也很大。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及时调整执行策略,一方面积极推动企业破产重整,尽量盘活企业,尽快创造生产价值;另一方面保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通过与资产管理人和投资人的多次协商,由投资人先行垫付工人工资,优先保障工人的权益。在今年春节期间,已经先行支付50%即70万元的工人工资。
在端午节这个中国的传统佳节即将来临之前,执行法官通过不懈努力,又向投资人争取了30余万元用于集中发放,保障工人能过个舒心的端午节。剩余工资款项和县法院争取在近期执行到位,交给工人们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