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对被执行人出示搜查令,强制评估该套房产。
如何让执行工作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通过“四问四牢记”方式,激发全院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执行干警们迎难而上,今年以来结案20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达4.5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罗区法院执行干警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了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一问如何忠诚
执行干警们深知,忠诚的意义在于牢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的问题,把忠诚铭记于心,从行动上提高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牢记要让人民群众过上和谐安宁的生活,必须坚定政治方向,始终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重拳出击,打击一切破坏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4年至2018年,多项民生工程和房地产项目在新罗区东山村周边开发建设。李某章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纠集汤某煌、陈某富、李某,利用本地人身份,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揽工程、勒索财物,非法控制东山村周边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运输等,逐步形成了以李某章为首要分子,以汤某煌、陈某富、李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60万元,责令退赔多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79.96万元。该案二审维持原判并生效后,新罗区法院依法向4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快速开展财产查控,查封了房产2处、汽车2辆,冻结存款1.79万元。
另一方面,执行法官联系上被执行人家属,释法明理,积极动员家属代为履行。在执行干警的攻势下,李某章、李某、陈某富的家属陆续缴清了相应的罚金和退赔款。为督促最后1名被执行人汤某煌尽快缴清罚金,执行法官前往其住处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并对附近村民进行了走访。汤某煌家属回家后从村民处得知法院来村里调查的消息,连夜凑齐罚金13万元交到法院。至此,以李某章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财产执行判项139.96万元全部履行完毕,结案仅用时2个多月。
二问如何为民
执行干警们认识到,司法为民必须牢记执行的目的就是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办案过程中必须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问题,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执行难的问题。
2020年春节前夕,为了让农民工能够过上一个安康幸福的新春佳节,新罗区法院坚持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三优先”原则,节前为80名工人追回“欠薪”319万元。某小区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深陷经济纠纷,先后有24名员工被拖欠工资。在市、区两级法院积极沟通协调下,该院将未经备案登记的房产进行拍卖。春节前,将最后一笔执行款156万元支付到位。
该院还积极开展多元救助。构建“司法救助+保险+慈善”多元助困模式,借助金融杠杆和社会资源有效扩大救助资金来源,为15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18.8万元。同时,抓住春节前部分被执行人返岩的有利时机,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拘传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38名,履行到位金额79万元。
三问如何公正
执行干警们对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感触很深,牢记自己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日常执行中注重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4月13日7时许,新罗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交警联络员来电,告知其在执勤过程中控制了被执行人黄某传的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执行局立即派出两名法警前往现场,将该车辆予以扣押到案。这是该院联合交警部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悉,被执行人的车辆是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必查的一项财产。法院虽然可以通过车辆管理部门采取查封措施限制其转移登记,但由于车辆流动性大,缺乏有效的手段查找车辆下落,被查封的车辆往往未能实际扣押处置。
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新罗区法院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为民办实事举措,组织开展查封车辆集中清理行动。对已查封的1266辆机动车进行初步筛查,梳理出重点清理车辆,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被查封车辆的公告》,公布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向交警部门集中推送联动查控车辆清单,全面提升执行力度。4月以来,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扣押车辆21辆,车辆查控效果显著提升,目前,已有3件案件履行完毕,2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其余车辆将依法进行估价拍卖。
四问如何廉洁
执行干警们结合政法教育整顿,牢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增强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防火墙”,架起行动“高压线”。把廉政警示教育与自身的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和各项禁令,切实做到公正司法,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和干扰,树立了执行干警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2019年12月上旬,新罗区法院执行局某案件经办法官抱着一个大箱子,来到该院监察科说:“这是有人匿名寄给我的,我打开后发现是酒,就赶紧往监察科送了,希望你们帮我还回去。”该院监察科同志现场拆封,发现是两瓶贵州茅台酒,经查询快递公司,是经办法官经办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系列案件的被执行人林某寄的。该院纪检监察科同志联系林某,要求其把酒给带回去,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林某来到新罗区法院监察科,把他送给执行局经办法官的两瓶茅台酒领了回去,并向纪检监察科干部承认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