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6月22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两名被告人依法获刑。省人大代表王彬,资兴市人大代表王周明、唐力,资兴市政协委员熊华香、曹菊萍应邀旁听庭审。
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10月,被告人陈某先后7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冰毒,民警还在其住房和车内查获海洛因、冰毒150余克;2020年10月初的一天,被告人王某在郴州某小区贩卖冰毒和麻古给他人,并于当晚将该人带至陈某家中,再次向其贩卖了冰毒和麻古。
资兴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王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陈某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累计达五十克以上,且之前曾因贩卖毒品被刑事处罚,系毒品再犯,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