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按照上级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强化法院干警责任担当意识。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彰显为民情怀,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实现与群众交流沟通“零距离”,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工作成效,全力推动教育整顿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近日,河西法庭审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王某租赁原告李某机械在其工地上施工,但是施工完毕后,被告李某仅向王某出具了工单,未按时支付租赁费,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河西法庭受理该案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无法来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实际情况,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双方纠纷的症结。经多次向被告释法明理,最终同意和原告进行结算。承办法官随即前往原告所在工地开展巡回审理的方式调解该案,并指导被告使用“移动微法院”平台与原告视频进行调解,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完善办事流程、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